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下设专任分管教学和实验室2名副主任,1位专任教学秘书,成立中心实验教学工作委员会、考核聘任工作委员会、仪器设备论证采购指导委员会、实验课程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和中心实验教学工作督导组等教学管理机构;在各个实验平台上,明确规定由实验中心主任会同各专业责任教授、专业建设负责人共同负责实践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由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实践教学内容建设。在此基础上,通过在教师岗位聘任中设立专门的实验教学岗位,每类实验教学岗位都制定有明确的实验教学建设任期目标和考核标准,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验教学改革及建设工作中,确保实验教学体系和内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需要,确保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