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8年度市教委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推荐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申报人应为我校各学院(部)的实验室编制人员。
二、选拔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五年内未获批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相关计划;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以下,进校工作三年(含)以上,并且本科毕业一般应有七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程序
个人根据学院发布的“2018年教师专业发展新工程”计划表,填写附件中的申报表,与学院共同制定可量化的考核任务。正反面打印一份交至所在学院(部)。学院(部)排序后填写汇总表,与申报表统一交至人事处,电子版OA发人事处位广红。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16:00之前。
人事处将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答辩(5分钟 PPT),时间另行通知,请做好准备。
联系人:位广红(行政楼229室)
联系电话:60873409
附件1: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个人申报表
附件2:上海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12月15日